关于借对和无情对,此前的一些基本资料介绍多有不当,甚至谬误多多。从中,可窥这方面的“授受”陷于“恶性循环”之一斑。
即以关于“借对”定义的举例来看,就明显考虑不周。
我们发现,各种版本的借对定义之后,紧接着的举例就是诗圣杜甫的一句诗。百度汉语和汉典等表述如下:
借义为对。即一句中的某字有两个以上的意义,诗中用的是甲义,而借其乙义或丙义与另一句中的字相对。如唐 杜甫《曲江》诗之二:“酒债寻常行处有,人生七十古来稀。”诗中“寻常”义为平常,但古时八尺为寻,倍寻为常。此即以其长度单位义与数字“七”、“十”相对。
这个举例,给很多初涉借对和无情对者带来了困惑。曾经有不少人甚至问我:这到底算不算借对?我的回答是:作为诠释基本概念的举例,应该特征鲜明、有代表性、读者易接受。它的确很不理想,给读者“添”了三重“堵”,是蹩脚的。试分析如下:
添堵之一:自对叠加借对
酒债寻常行处有
人生七十古来稀
很多联友指出:“寻常”是并列结构的词,本身是自对;“七十”从结构上来说是偏正,但两个数字也可视为“自对”。既然本身已对仗合格,就没有必要再视作借对了。
这个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。古代诗联中的数词“并列”和“偏正”之对仗比比皆是。如“二三子/五百年”。作为“偏正”结构的数词,也可视为“词内借对+自对”,从而在审美上读者会觉得与并列结构的词对仗而无违和感。
借对的本质是在以普通对仗为参照“甲义”明显不符合“词类一致”要求的前提下,倚仗“乙义”“丙义”等的“很匹配”诱发读者产生审美错觉,误以为“很工”。也就是说,只有两字或词的“甲义”的“沟壑”存在,才可能有“借”这码事,才会诱导读者去寻找它“工对”的其他理由。现在,既然你自对已经解决了词语“匹配”的问题,那很多读者就失去了寻找其他“工对”理由的动力。即使有部分读者看到了“寻”“常”乙义是量词义,与“七”“十”能产生“工对”的审美错觉的这一点,也属于“锦上添花”了。
这与下面这例很相似:
成惕轩寿黄先生君璧
明时黄绮隆天爵;
旷代丹青蔚国华。
“黄绮”为汉代商山四皓中之夏黄公崔广、绮里季吴实的合称。“黄绮/丹青”上下作为并列词组,本身就属于最简单的“自对”。但在本已对仗合格的基础上,又增加了上下借对。
结论:这还是可以算借对,但是基于自对基础上的借对。
添堵之二:“读者认同度”低
借对和无情对追求“字字小类工对”,且特别重视读者对小类的“识别”难易度和“认同”程度。
在“甲义”明显不匹配的情况下,乙义能否在没有任何注释的情况下,自动诱发读者身不由己地误以为“很工”,是借对成功的关键。“乙义”越匹配、越精致,且读者越能轻易识别和认同,则“自动诱导力”越强。如:
羊肠小道
驼背高僧
“道”的甲义是“道路”,但读者会身不由己地往“道士”上想。因为“道/僧”这两种人的称谓“类属”一致性非常强,且读者非常熟悉。
有些汉字虽然也在小类之列,但“读者认同度”却不高。有的汉字很冷僻,比如“斧/刘”,“刘”是古代一种兵器,读者知道者就不多;有的汉字的含义比较偏门,比如“公/草”,“草”有一个含义是“雌性的”,读者知道的也不是很多。
酒债寻常行处有
人生七十古来稀
“古时八尺为寻,倍寻为常”,这个知识点在古代诗家圈子里不算偏僻,今天的读者能知道的,可能略高于“斧/刘”,但比例也不会很大。
结论:选择了一个较偏冷的知识点,“读者认同度”不高。
添堵之三:“小类”不够精致
所谓“小类”,指含义相同、相反、相对、相类的一组汉字。
这其实是圈定一个较精细的范畴。同属“小类”,有的非常工致,有的可能精度还没有达到最佳。在古法视野下的“亚小类”通常被认为是“小类工对”,但其实有的“小类”尚不是最精致的,有的用今法来考察,连词性都不一样。“一/双”前者是数词,后者是形容词,我们认为很工;“独/三”我们也认为是小类,但精致度比前者要逊色一点。
统言之,区分“小类”就好比把射击靶板的中间圆圈规定为10环区,但其实还是有10.0环-10.9环的区别。
那作为匹配“借对”定义的举例,肯定要举一个10.8-10.9环的例子为宜。
酒债寻常行处有
人生七十古来稀
此例则借用“寻”“常”的量词义来对数词义。“寻/七”“常/十”虽然也在“小类”之列,但恐怕绝大部分人都认为它在10.0环-10.3环之间了。
总的来说,这个例句的“三重添堵”并非一个简单加法关系,而是加倍累积关系,会给读者带来很大的困扰,的确很不理想。
其实,诗圣是善用借对的高手,他的作品中,合适用于举例的偶句多的是。比如:
本无丹灶术,
那免白头翁。(《陪章留后侍御宴南楼》)
“丹”在句中的甲义是“丹药”,借用其“红色”之义形成工对。
行李淹吾舅,
诛茅问老翁。(《巫峡敝庐奉赠侍御四舅别之澧朗》)
“行李”中的“李”,借用其“李树”之义形成工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