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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建军:漫谈《楹联丛话全编》中的诗钟

2020-07-10 22:25:16张建军沽上文艺 0条评论

清代梁章钜、梁恭辰父子编著的《楹联丛话全编》(下称《丛话》)在楹联界影响甚巨,该书在“巧对续录·卷下”中“嵌字巧对”和“分曹巧对”标题下收集了一些诗钟作品,这些诗钟作品选录自福州的“阄诗之会”和“闽诗社所录者”。一般认为,诗钟起源于嘉庆、道光年间的福建,而梁章钜父子正是这个时期的福建人,可见,《丛话》中的诗钟作品当是诗钟肇始之际的作品,虽然数量不多,但应该能代表诗钟初期创作的一些面目,分析这些作品以及梁氏父子的一些观点,既可以一探诗钟之源流,更可以对今天的诗钟创作,特别是诗钟格律研究和制定有所裨益。

    诗钟是什么?梁章钜在《丛话》“巧对录序”中说:“余辑《楹联丛话》,多由朋好录贻,而巧俪骈词,亦往往相连而及。余谓是对也,非联也。语虽通而体自判…”显然,梁章钜认为,诗钟不是楹联,只是“巧俪骈词”,是“巧对”,是“对语”,只是这些“对语,配隶悉能匀称,斐然可观…甚可启发文心,旁资谈助”,所以,收录在《丛话》中,“公诸同好…付之梓人”。同时,在这里,梁章钜认为诗钟的功用在于“启发文心,旁资谈助”,其中,“旁资谈助”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诗钟的游戏属性,“启发文心”是诗钟对于文学创作的功用,诗钟虽是游戏,但有益于文学创作的训练和文学水平的提高。

   诗钟的要求是什么?梁恭辰说:“福州有阄诗之会,各逞巧思。其法,拈字为偶对,每句七字。必裁对工整,以巧取胜”,“吾闽诗社所录者,有以不类事为题,合二题成七言一对,亦足以征巧思”,可见,梁恭辰认为,诗钟创作的主要要求在于能有“巧思”,无“巧思”不足以成“巧对”,无“巧思”不足以“启文心”,有“巧思”方可“资谈助”,一言以蔽之,无“巧思”则不足以言诗钟。如《丛话》“嵌字巧对”中所录嵌“七才子”及“八乡兵”作品:“七步诗才曹子建,八门兵法武乡候”,嵌“张三李四”钟句:“四壁图书三尺剑,半肩行李一张琴”,无不巧极。他还说“拈二字,次第限嵌者尤巧”,如“田月”限嵌第四字作品:“薄宦无田何日返,故人如月几时圆”。比较一下《丛话》在这部分所选的作品,我们可以发现,早期嵌字诗钟,其实并没有今天这么严格的“有相对固定的格目”要求,所嵌之字可以自由在嵌在钟句的任何位置,只是由于“次第限嵌者尤巧”,而诗钟创作首重“巧思”,在不断发展中,才演变成今天把“有相对固定的格目”作为“嵌字体的外在表现形式和规范”的。

    嵌字诗钟要巧思,分曹诗钟亦要巧思。分曹的意思是分对,犹两两。《楚辞·招魂》:“分曹并进,遒相迫些。” 王逸注:“曹,偶。言分曹列偶,并进技巧。” 唐李商隐 《无题》诗:“隔座送鉤春酒暖,分曹射覆蜡灯红。”用今天的话说,分曹,就是分咏诗钟。从《丛话》所录钟句看,初期作分咏诗钟,首先是必须“以不类事为题,合二题成七言为对”,分咏之物皆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,如“端午日”和“孔子”、“先生解馆”和“木芙蓉”…其次要“俗题使雅”,诗钟“虽游戏笔墨,然非聪明不能裁对,非博洽不能俗题使雅” ,梁恭辰还认为,“一人自作尚易,若两人对联,尤费剪裁。酒阑灯灺,仓促间更不易办”,所以,玩诗钟的,多为“馆阁诸君”。其中例如,“告示”及“放屁”钟句:“乡老抬头观日月,通人掩鼻笑文章”,“吹箫”及“和尚煮狗肉”钟句:“定知跨凤终成偶,不比烧猪要避人”,均题俗而句雅,各逞巧思。

    《丛话》中尚未见到合咏诗钟作品。

    诗钟有什么规则?先说嵌字诗钟(嵌字巧对)。《诗钟通则(修订稿)》中将嵌字诗钟分为嵌2字、3字、4字、多字等类,再进而将各类细分为不同格目,且要求位置固定,并定为规范,不合规范者即为不合格作品。但《丛话》中所录诗钟作品似乎并非全部如此,如嵌“鸡鱼肉”及“锣鼓板”六字钟句:“鸡市鼓声分社肉,板桥锣响卖溪鱼”,上下比所嵌字位置相对,而嵌“七月半”及“烧纸衣”钟句:“半夜烧灯花落纸,七弦弹月露沾衣”,则“烧”、“月”2字所嵌位置并不相同,且也不是今天我们所要求的散嵌,散嵌要求“不连不对不归边”,且越散越好,如嵌6字,如一比嵌4字一比嵌2字则不佳。

    再看分咏诗钟(分曹巧对)。《诗钟通则(修订稿)》将犯题(包括本名、别称、代称、雅称、同义字等)明确列为禁忌。但我们来看看《丛话》中的钟句。分咏“端午日”及“孔子”钟句:“赤帝骄人重五日,素王去我二千年”,上比中的“重五”就是指端午节,如明袁宏道 《和伯修家字》诗句:“京师盛重五,所在竞繁华”。而“素王”其中一个义项也是指孔子,《淮南子·主术训》:“孔子之通,智过於萇宏,勇服於孟賁…然而勇力不闻,伎巧不知,专行教道,以成素王”。再看一个例子,分咏“门神”及“愁酌”:“笑尔常为门外汉,教儿且覆掌中杯”,用了题中的“门”字。可见,诗钟初时,并无明显犯题禁忌的。

    下面再说说其他规则。  

    先说并列词禁忌。原《诗钟规则》明确忌“两字并列词,一正一反只能对一正一反。禁用四字并列词组”,虽然《诗钟通则(修订稿)》已经不再禁止了,但评钟时大家还是如此要求,但看《丛话》中这个钟句:“可怜雁断无消息,不及江潮有去来”,“消息”与“去来”均为并列词,但“消息”是同义并列,“去来”是一正一反并列。

    再如三足蟾禁忌。诗钟禁三足蟾已成通识,且犯三足蟾的同时还容易犯左右相撞。《丛话》中有分咏“修脚人”和“卖题名录”钟句:“足下功夫三寸铁,眼前身价一文钱”,“足”、“眼”、“身”按今天的要求明显属于三足蟾,也犯左右相撞了,属于典型的哑钟。

    前已述及,《丛话》成书时,诗钟还在发展初期,许多规则尚未形成,后期在诗钟发展过程中,形成新的规则是很正常的。但今天我们来制定新的诗钟规则时,既要顾及诗钟发展的历史,从以前优秀的钟句和以往诗钟创作实践中总结出规则,又要考虑到时代的发展,制订出能够促进诗钟更好发展的规则来,且所有规则的制定,个人认为,还是要围绕诗钟的“游戏”特点,更要有利于诗钟“巧思”的突显,规则是为创作服务,而不是用来禁锢创作的。


张建军 | 公司律师,法律专家,中国楹联学会会员,中国对联文化研究院研究员,中华诗钟社词宗,联斋特邀联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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