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仗的方向,有上下联之间的对仗和句中自对两种。上下对应是对仗的基本结构。如《文镜秘府论》“的名对” 所举“东圃青梅发,西园绿草开”,“东”对“西”,“圃”对“园”……均为上下相对。作为一种微调,句中自对的现象在对仗中也不少见。《文镜秘府论》所述“二十九种对”中,第五种称为“互成对”:
互成对者,天与地对,日与月对,麟与凤对,金与银对,台与殿对,楼与榭对。两字若上下句安之,名“的名对”;若两字一处用之,是名互成对,言互相成也。诗曰:“天地心间静,日月眼中明;麟凤千年贵,金银一代荣。”释曰:第一句之中,“天地”一处;第二句之中,“日月”一处;第三句之中,“麟凤”一处;第四句之中,“金银”一处。不在两处用之,名互成对。
也就是说,用于上下句相应位置可成为工对即属于同一门类的两个字,如果放在同一句中构成一个词或词组,先句中自对,然后与对句相对,这就叫“互成对”。
互成对在永明体诗中已有用例,如沈约的诗:
岸险每增减,湍平互浅深。
繁华今寂寞,朝市昔喧阗。
到律诗格律定型的唐代,互成对的运用也更为广泛。笔者对《唐诗别裁集》所收五、七言律诗运用互成对的情况作了一个统计,发现其用例之多是惊人的:450首五律中,用互成对的计有124首142处;346首七律中,用互成对的更多达136首168处。
互成对上下句之间可以是同一词性相对,如名词对名词、动词对动词、形容词对形容词等:
穷海别离无限路,隔河征战几归人。
欲为圣明除弊事,肯将衰朽惜残年。
江湖俯看杯中泻;钟磬声从地底闻。
即使这种同一词性相对的情况,一般也是句中自对为工对,上下句之间对仗较宽。如“别”、“离”工对,“别离”对“征战”则较宽;“江”、“湖”工对,“江湖”对“钟磬”则较宽。
上下句两组词(词组)也可以不同词性相对,如动词对名词、动词对形容词、名词对形容词、动词对方位词:
江流天地外,山色有无中。
身世同漂泊,生涯共苦辛。
但将酩酊酬佳节,不用登临恨落晖。
社稷依明主,安危托妇人。
草深莺断续,花落水东西。
进退一身关社稷;英灵千古镇湖山。
正邪自古同冰炭;毁誉而今判伪真。
泉水澹无心,冷暖惟主人翁自觉;
峰峦青未了,去来非佛弟子能言。
悲欢聚散一杯酒;南北东西万里程。
也可以对连绵词:
远近山河净,逶迤城阙重。
五夜飕飗枕前觉,一年形状镜中来。
有的一首诗中有多联使用互成对,或一联中用多个互成对:
将帅蒙恩泽,兵戈有岁年。
邸第楼台多气色,君王凫雁有光辉。
岁暮阴阳催短景,天涯霜雪霁寒宵。
五更鼓角声悲壮,三峡星河影动摇。
野哭千家闻战伐,夷歌几处起渔樵。
山川朋友文章三乐;
烟雨风月晴雪六宜。
还有三字相连形成互成对:
琴诗酒伴皆抛我,雪月花时最忆君。
传统诗学中所说的“当句对”(又称“句中对”),可以视作互成对的扩展形式。如:
赭圻将赤岸,击汰复扬舲。
座中醉客延醒客,江上晴云杂雨云。
芳草有情,夕阳无语;
流水今日,明月前身。
塔影在波,山光接屋;
画船人语,晓市花声。
下笔千言,正桂子香时,槐花黄后;
出门一笑,看西湖月满,东浙潮来。
中天台观高寒,但见白日悠悠,黄河滚滚;
东京梦华销尽,徒叹城郭犹是,人民已非。
如果句中自对,上下可以不对仗。如第三例中,“芳草”对“夕阳”,“有情”对“无语”,“流水”对“明月”,“今日”对“前身”,句中自对均甚工;但上下对应的“有情”与“今日”、“无语”与“前身”并不对仗。康有为一联,上联用叠词“悠悠”、“滚滚”,下联相应位置却不是叠词,上下当然谈不上对仗。
当句对在楹联尤其是长联创作中使用非常广泛,如:
游不遍七二峰衡岳,流不尽八百里洞庭,无限诗情,如此江山容我醉;
待谁反屈大夫离骚,问谁虚贾太傅前席,苍茫古意,满城风雨自西来。
海棠开后,燕子来时,良辰美景奈何天,芳草地,我醉欲眠,楝花风,尔且慢到;
碧澥倾春,黄金买夜,寒食清明都过了,杜鹃道,不如归去,流莺说,少住为佳。
兴废总关情,看落霞孤鹜,秋水长天,幸此地湖山无恙;
古今才一瞬,问江上才人,阁中帝子,比当年风景如何。
长联如昆明大观楼联,更是多处使用当句对。
楹联使用当句对,上下联语法结构甚至节奏点位置都可以不一致:
附公者不皆君子,间公者必是小人,忧国如家,二百余年遗直在;
庙堂依之为长城,草野望之若时雨,出师未捷,八千里路大星颓。
句中自对的对仗方式,改变了上下对应的单一模式,有利于避免对句与出句的合掌,还能收到错综变化、精致灵巧的效果。
互成对与当句对这两种对仗变格,为古今诗联作者所娴熟运用,但其作用却未得到研究者的充分认识。
如蔡东藩在《中国传统联对作法》中说:“名词中能以同类之字相对,固佳;若为全句之命意相限,则宁从词意,毋从字类,语所云不以文害辞是也,惟词性必应相类。例如:桃李成蹊径;江山入画图。按,‘桃李’属植物类,‘江山’属地理类,‘蹊径’属地理类,‘画图’属文玩类,类不同而可以属对者,尚意不尚词故也。”
张中行先生《诗词读写丛话》引唐诗“开轩面场圃,把酒话桑麻”、“田园寥落干戈后,骨肉流离道路中”等句,分析说:“……场圃与桑麻,……田园与骨肉,干戈与道路,都只是属于名词的大类,或说类不近,所以用来对偶,只是合格而不是很好。这种对偶有个名堂,曰‘宽对’。”
傅佩韩先生《中国古典文学的对偶艺术》解释道:“‘伯仲之间见伊吕,指挥若定失萧曹’,‘伯仲’是名词,而‘指挥’却是动词,词性显然不同,但句子中的‘伯仲之间’和‘指挥若定’都是成语,可以为对,而‘见’、‘失’则为词性相同的对偶,从整体来说,这两个句子属于工对。”
以上诸家,或以这种对仗方式为“宽对”,为“不以文害辞”的不得已之举,或以“成语”曲为之说(其实大量的用例并非“成语”),都是因为没有认识到这是自对仗规则建立伊始就一直使用的一种“合法”的工对形式。(本文选自尚佐文《楹联概说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