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楹联学会正式颁布《联律通则》十年来,对联平仄安排“双轨制”已得到广泛认同,并在实践中得到普遍执行,凡正规的楹联赛事,必将此条款列入。
然而,当我们认识到“对称性破缺”的美学价值后,将发现在“双柱理论”体系下,“双轨制”的理论根基不稳,无以立足,完全可以取消。
一.“双轨制”服务于“确保高对称度”这一错误的价值观
现行《联律通则》第八条规定:
用字的声调平仄遵循汉语音韵学的成规。判别声调平仄遵循近古至今通行的《诗韵》旧声或现代汉语普通话的今声“双轨制”,但在同一联文中不得混用。
显然,实行“双轨制”的主要目的在于:落实“平仄对立”这一条款的要求,保证“句中节奏安排平仄交替”、“上下联对应节奏点上用字平仄相反”、“上联收于仄声,下联收于平声”,并避免“孤平”“三平尾”等情况的出现。亦即,按照“旧声”和“今声”,必须得保证至少有其一是合“平仄对立”要求的。
概况起来,这样做的目的在于“确保高对称度”。其背后是这样的价值观:“对称度越高越好”,“对称度高优于对称度低”,“对称性破缺是形式美的大敌,应当尽量控制”。
然而,通过前面的篇章,我们已经充分认识和论证了“对称性破缺的美学价值”,已经明白“对称性破缺是对联曼妙之源”、“在一定范围内各种对称度是等价的”、“深度的对称性破缺也有其美的法度”。古人的对偶实践表明,《联律通则》之“平仄对立”一款要求是有破缺空间的,先贤留下过不少成功的例作。这就是说,“双轨制”根本就建立在错误的价值观之下。
大前提错了,做法自然有很多不妥当之处。
这就意味着,我们应站在“两根柱子”理论下来重新考虑古今声接续的问题,看看有无必要采用“双轨制”。
二.从《中华新韵》借用“双轨制”是东施效颦
对联平仄安排“双轨制”是从《中华新韵》中借用过来的。
2005年,中华诗词学会发布的《中华新韵》中明确新韵“与旧韵书关系”一节时,强调“倡今知古,双轨并行;今不妨古,宽不碍严。”其具体阐述如下:
创作旧体诗,提倡使用新韵,但不反对使用旧韵,如《平水韵》。但在同一首诗中,对于新旧韵的不同部分不得混用。为了便于读者欣赏、便于编者审稿,使用新韵的诗作,一般应加以注明。
一般说来,新韵比旧韵要简单、宽泛,且容量大,这对于繁荣诗词创作应该是有促进作用的。但这并不妨碍继续使用旧韵,这就是“今不妨古”的原则。而且,即使使用新韵,也可以使用比《中华新韵》更严、更细的韵目,这就是“宽不碍严”的原则。
在制订《联律通则》时,借用者们可能认为“诗联一家”,顺应潮流,对联也理应“双轨并行”。这其实没有考虑到诗联的区别,是不严谨的。
《中华新韵》的落脚点在“韵”,按照“音随意定,韵依音归”的原则,将韵部从古代的106个减少到18个,对汉字重新进行分类,为按照普通话写诗押韵夯实平台。而我们知道,对联通常是不押韵的。二者在主要的出发点上不是一回事,新韵“简单、宽泛、容量大”带来的便利无法惠及对联。
当然,“只分平仄,不辨入声”也是《中华新韵》的内容,使用新旧声写诗时,的确有平仄安排的区别。其中偶句的平仄安排所面临的问题和对联一样。《联律通则》制订者们的这种“撇其主旨,搬其末节”的做法,在“以对称为轴心”的“一柱理论”背景下,是可以理解的。
然而,遗憾的是,这个“末节”的理论大前提站不住脚。对联照搬“双轨制”,遂成效颦之举。
三.取消“双轨制”于传承于创作无碍
读到这里,很多人可能在憋着五个字:“那不乱套了”。哪怕是挚爱古四声的先生们,也会为笔者捏一把汗。
要坚信,既然理论上站不住脚的东西,取消之后,肯定不会乱套!因为,它原本就没必要出现。
1.“双轨”本来就“并轨多”“分歧少”
经统计,常见版本的《今平古仄字表》收集的汉字为459个,其中“诗家语”常用汉字为200个左右;常见版本的《今仄古平字表》收集的汉字为32个(其中部分汉字平仄两可),其中“诗家语”常用汉字为20多个。按《新华字典》收集汉字总数为11000个左右,常用汉字3500个左右估算,这意味着即使只按普通话新四声判断平仄,已经能准确判断90%以上的汉字古四声的平与仄。也就是说,“双轨”本来就已并轨90%多,普通话并未带来格律文体传承的突出性矛盾和需求,只有一丁点“小费劲”,还有必要两条腿走路吗?有志于传承国粹的子孙后代,要求他们熟悉《今平古仄字表》和《今仄古平字表》,中小学生则要求熟悉其中常用的200个左右,也不是什么苛刻的要求。正如练习书法,认识一点繁体字,或一点篆体字,不算什么苛刻要求。这一点点难度,同写作对联要抵达较高境界所遇到的其他挑战或要付出的辛劳来说,根本就算不了什么。
执意于推行“双轨制”者,是否应该考量:我们有没有必要仅仅为了子孙后代一种一丁点儿舒服,而做这个决定?事实上,《中华诗韵》的制订者们也强调,在“双轨制”下“‘知古’就是要学习《平水韵》,懂得入声字。不但如此,为继承古典诗词的传统,还要精研《平水韵》,精通入声字。”可见,我们并不想完全放弃传统文化“原生态”的东西。而且一旦实行“双轨制”时间较长,子孙后代反而因此而多了很多事要做,如从了解“单轨”变为要了解“双规”;识别、研究两类作品增添了理论的复杂性。
故所以,《联律通则》中的条款,完全可以修改为:
坚持以古四声来创作,可依靠普通话来判断大部分汉字的平仄,同时根据学习层次逐步熟悉和掌握《今平古仄字表》和《今仄古平字表》。
2.取消“双轨制”几无不良后果
如果取消“双轨制”,真的没有什么需要顾虑的吗?回答是肯定的。
没有了“双轨制”,创作者可能有三种情况:
第一类人:懂古四声,坚持只用“平水韵”来判断,来创作;
第二类人:未深入了解古四声,知道通过普通话判断平仄,又明白《今平古仄字表》和《今仄古平字表》中的汉字平仄通常应当反过来安排;
第三类人:不懂古四声,也不熟悉《今平古仄字表》和《今仄古平字表》,只根据普通话安排平仄,进行创作。
显然,第一、二类人创作的作品不用担心,自然合乎古法。第三类人,与“坚持用古四声”的规则对着干,固执地认为在讲普通话的时代就该用普通话声调来定平仄。这类人在各个年代都有可能存在,且可能很成气候。这正是“双轨制”制订者之前所担心和顾及的。其实这种担心和顾及很没必要!试在“双柱眼光”下看看“只依普通话定平仄”的作品会出现什么情况,会不会导致天下大乱。
一是以古法视之,这类人的少量作品句中有平仄“失叠”“失对”的情况。这种情况,我们知道,它属于“对称性破缺”中的“中破缺”,也存在“美的模式”,自有其“美的法度”。如“板凳要坐十年冷,文章不写半句空”这类作品也是符合形式美法则的。
不管是有意为之,还是无心之失,对于普通作者而言,只要心中明白“对称律”“破缺律”“统一律”,且经过认真推敲,认为其选择最利于凸现作品思想性、艺术性,已做到词句不可移易,或句子奇拙,哪怕出现了古法视野下的“失叠”和“失对”,那也是正常的对称性破缺。
二是以古法视之,这类人的少量作品句脚有“同脚”之虞。这个担心也基本是多余的。试分两种情况分析。
上联句脚:第三类人坚持只按普通话分平仄,上联的句脚就不可能安排今平古仄的“入声字”。这样做,顶多作者的择字空间略小了一点,不善于写“宝剑锋从磨砺出,梅花香自苦寒来”这种把“出”字等入声字安排在句脚的作品。这又碍不了谁!也就意味着459个今平古仄字不会“惹事”。而常见版本的《今仄古平字表》收集的汉字,若安排到句脚,的确会造成“古法视野”下的“双平脚”。那么,这是不是很大的隐忧呢?不是!因为,该表充其量也就32个字,安排于上联句脚的情况是极低几率现象。
下联句脚:第三类人的下联句脚有可能“不小心”安排了今平古仄的“入声字”。这个结果,按照古四声的标准,的确出现了“双仄”句脚。这不是出现了“不良后果”吗?我们回过头去要弄清楚的是,推行“双轨制”,原本是直接主张、鼓励人们可以这样做的,且这种作品的比例更大。故所以,取消“双轨制”,情况不但不会变糟糕,还会大大改善。
再则,在先贤的作品中,“双仄脚”“双平脚”的作品又不是没有出现过。在深度的“对称性破缺”下,这种作品还是有立足的可能,尽管第三类人的作品不一定都符合“草书类对联”的章法,达到立足的条件。无论如何,只要最大限度保住了传统文化的主要特色,先贤于地底也会比推行“双轨制”安心得多。
关键是,当明白普通话的推行,并未带来古法和今法的水火不容,且自己的作品绝大部分没有跳出古法的五指山之后,第三类人的呼声会越来越弱,而文化之水流将持续顺着“平水”之渠,平稳向前。
总上所述,对联推行“双轨制”,是为了一丁点偷懒而大张旗鼓,很没必要。继续坚持古法,哪怕有人执意按普通话安排平仄,其绝大部分作品依然会符合古法。
四.继续推行诗联“双轨制”值得深思
为了并不见得的方便和简单,持续推行“双轨制”,擅自掐断一脉相承的文化之流的“原生态”味道,是很不明智的。
《联律通则》推行后,官方解读“双轨制”时,说到:“当前,大多数人尤其是老同志写对联使用的是古声调,而年轻一代尤其是在校学生习惯于使用普通话声调。”这就透露出一点信息:从长远来看,“双轨制”当是一种过渡!年轻一代总有一天会变成老同志的。习惯成自然,待一代、两代、三代老同志作古之后,使用古声调的人将微乎其微,似乎是必然的大势。
若以千年眼光视之,按照《联律通则》制订者的初衷,他们希望的是什么呢?当然是随着时间推移,待时机成熟,则彻底放弃按古四声创作,推行按新四声创作的“一轨制”。也许不到一百年,这就会成为事实。估计《联律通则》制订者会辩解说,我们可没有这样想!我们就想“双轨”永远并行下去。可是,不得不承认,你们的规定最终会造成这样的结局,会促使后代这样去想去做。
梁石先生在《对联乃“国粹”之声韵辨——驳对联创作以新声为主导论》一文中认为保持“原生态”很重要。这是很正确的。由于缺乏“双柱理论”支撑,其论证在“一柱眼光”下显得漏洞百出,引发了群起而攻之。正道沧桑,歪理占据绝对的上风,这一现象足见现状之令人深忧。
基于前面的分析,我们还将发现,制订《中华新韵》,诗词创作推行“双轨制”,也是难以站住脚的。诗词的平仄安排,也存在破缺的学问。其中的偶句,面临的情况和对联一样。倡导坚持古法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障碍。从用韵的角度来看,历史上虽然代有“新韵”,但那都是在古汉语的框架之下,韵部之分大方向一致。未来,我们写诗,大家都不否定它依然属于古汉语范畴。那么,《中华新韵》大量合并重组韵部,它是否辩证地考虑了传承与发展呢?显然,它不同于以往历朝历代出的新韵书,而是推倒重来。这就不是辩证的继承与发展的正确做法了。道理很简单,如果我们的目的不是倡导写“白话格律诗”,就没必要编《中华新韵》,搞“双轨制”。常用汉字还是那么多,并没有增加,韵部是多是少,跟创作方便或简单,有没有多大关系?显然,不见得。事实上,平水韵绝大部分韵部都不存在“韵字数量束缚创作自由”的情况。
要命的是,《中华新韵》的长远指向,也是在诗界推行新四声“一轨制”的。
结合上文的论述和结论,现行诗联“双轨制”的这一指向,真是让人惊出冷汗。制订者们误判和放大了今旧四声的矛盾!在根本就没有赢得什么实质性的大好处的情况下,而终将致文化遗产“原生态”味道大损,乃至断层,值得吗?
试想,一千年之后,当按新四声创作的“一轨制”推行时间长过“平水韵”时,我们的子孙后代回望文化长河,会作何感想呢?他们会花很多口舌解释千年以前的作品,且颇费力。他们会评价说,远在二十一世纪初,祖先为了让后代在启蒙阶段赢得不必要的、微不足道的所谓轻松,规定了愚蠢的“双轨制”,导致了文化之水“古今截流”的后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