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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今法之弊”与“古法新铨”(上)——古今对偶法则的比较研究

2020-06-24 23:27:17孙则鸣青青导读对联杂志 0条评论

古人根据语义学的“字类一致”对对子,简称“对类法”;今人则根据语法学的“两个一致”〔词性一致和结构一致〕写对偶。事实证明,今法并不完全契合古今优秀偶句创作实践;前几年我和一些同人对此进行了批评,并主张古法与今法互补,以便填缺补漏。中国楹联学会编写的《联律通则》基本上采纳了我们的观点和方法。

我深知这种填缺补漏的方法不得究竟。我所见到的有关论文〔包括本人的〕,全都是二手资料的再研究;这种炒现饭式的方法是很难窥其全豹的,片面性在所难免。

近几年我有缘仔细研究了古代对偶理论专著《缥缃对类》和《对类》之后,有了全新的认识:语法功能的对称根本不属于对偶修辞的“对称美”范畴,“两个一致”与古代优秀对偶创作实践的偏离已经达到了系统崩溃的程度;其大方向完全错了,用来指导对偶,无异于南辕北辙。光靠修修补补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;唯有在现代语义学的指导下,重新整理改进古代对类法则,才是完善对偶理论、促进对偶创作的必由之路。

本文将分“今法之弊”和“古法新铨”两部分讨论。纯属一己之见,不当之处在所难免,欢迎大家批评指正。


上篇 今法之弊


古法只要相对应的汉字符合“字类一致”就是合格对偶;“虚实死活”大类一致就是宽对,进一步连“天文、时令、颜色”之类的小类也一致就变成了工对。

今法必须同时保证“词性一致”和“结构一致”才能合格。今法只管宽对,工对完全依赖古代“小类一致”法。因此,今法的作用仅仅与古法“虚实死活”宽对法则相当。

语法分析法存在三个致命的弊病:


一、“词”之弊


今法的基本对称单元是“词”,由于“词”还有两个相邻的语法单元“语素”和“词组”,会遇到无法解决的弊病:

按今法,“语素、词和词组”只能自对,绝对不能互对,否则就不符合“词性一致”法则。然而,古代优秀偶句里三者互对的现象相当普遍。以江西庐山御碑亭为例:


四壁云山九江棹;

一亭烟雨万壑松。


地名“九江”是合成词,“万壑”是词组;语素与词、词与词组互对了。

又如:“风景”〔合成词〕对“云山”〔词组〕,“红桃”〔词组〕对“白果”〔合成词〕,“柳叶”〔词组〕对“梅花”〔合成词〕,“乾坤”〔单纯词〕对“日月”〔词组〕,“白花山”〔地名〕对“黄叶地”〔词组〕,“汉阳树”〔词组〕对“鹦鹉洲”〔地名〕……类似的例子举不胜举。

根据“词性一致”法则,它们全都失对了;可在“字类一致”古法里不但合格,而且全都是工对:“九”和“万”是“数目字”相对,“江”和“壑”是“地理门”相对。余可类推。单纯只看基本对称单元,今法就有严重以偏概全的弊病,古法就无此缺陷。

由此可证:对偶的基本对称单元决不可能是语法学的“词”,只可能是语义学中的音形义三位一体的“字”。

基本对称单元是对偶形式体系的基础,基础不牢,大厦崩塌在即。


二、“词性一致”之弊


今法“词类〔性〕一致”与古法虚实死活“字类一致”的作用是等价的。“虚实死活”实际上只有“实字、活字、死字”三类〔见下篇〕,它们与现代十一个词类有大致的对应关系。从《缥缃对类》的虚实死活标记可知:

实字大致对应方位名词之外的其它名词〔以及名词性语素和词组,下同〕;

活字只对应动态动词,不包括静态动词;

死字不但囊括了语法学的“形、数、量、代、副、介、连、助、叹”九个词类〔按:叹词一般独立成句,书中暂时还没有发现实例〕,还包括了方位名词和静态动词。

根据“死字对死字”法则,此十一个现代词类应当可以互对,根本不遵守什么“词性一致”,这在《缥缃对类》里是有大量例证的:


〔一〕《缥缃对类》“通用门”是虚字字类,以死字为主,有少量活字;因其通用于所有小类,故名“通用门”。


“一字类”下分七个亚小类,除“来去第三”是虚活字外;其余六个是虚死字,无一例外地包含多种现代词类,最多可达五个之多:


“高远第一”里有:

①形容词:高、崇、遥、远、大、厚……;

②静态动词:垂〔原注:下垂〕、胜〔原注:克也〕、断〔原注:不连〕、逼〔原注:逼迫〕、达〔原注:通也〕。


“无有第二”里有:

①静态动词:有、无、伸、缩、消、亏、得;

②形容词:难、易、真、假、多、少、乏。


“如似第四”里有:

①静态动词:如、似、若、像、比、拟、类、肖、匹;

②形容词:同、殊、异;

③副词:俱、几〔原注:近也〕、庶、犹、皆、凡。


“乎也第五”里有:

①助词:乎、欤、也、尔、耳、矣、已;

②连词:之、但、而;

③介词:於、于;

④副词:乃、只、亦、则;

⑤代词:其、是、彼、厥、或。


“初乍第六”里有:

①副词:初、才、将、曾、徒、频、俄、还、乍、始、全;

②形容词:新、全;

③静态助动词:欲。


“宜称第七”里有:

①静态助动词:宜、当、应、须、能、可、待、要、肯;

②副词:岂、却、匪、况、休、姑、宁、盍、颇;

③连词:故、虽;

④代词:何、恶、那、胡、安;

⑤介词:于、为。


死字“数目字”自成一类,以数词为主,还包括形容词“群、诸、孤、独、双、扁〔舟〕”以及副词“再、一、三、万”〔如“一别”对“千年”,“一”是副词,余可类推〕。

对应方位名词的“方位字”是虚死字,同样可以与多种其它词类的死字相对〔实例见下〕。

这些小类和亚小类是工对的依据,《缥缃对类》以及所有古籍均无死字互对必须有附加条件的论述,可见死字是无条件可对的。这在通用门“二字类”的虚死字里可以得到证明。


〔二〕通用门“双虚死”两字类有三十个亚小类,均有词性不同且语法结构也不同的实例;不同结构从两种到五种不等。


试以三个亚小类为例:

通用门“浑如恰似第十七”〔双虚死〕,有两种不同语法结构:

真如、多同、罕同、酷类、多如——状中结构,形容词+静态动词;

应如、应殊、可比、应拟、可拟——合成谓语,静态助动词+一般静态动词;

正如、不如、未如、莫若、正似——状中结构,副词+静态动词。

通用门“浑无仅有第十八”〔双虚死〕,有四种不同语法结构:

可有、可无——合成谓语,静态助动词+静态动词;

都无、非无、又有、更有——状中结构,副词+静态动词;

诚多、甚多、不少、最少——状中结构,副词+形容词;

多有、少有、真有、良有——状中结构,形容词+静态动词;

虽无、虽多——无语法结构,连词+静态动词〔或形容词〕;

何有、焉有、哪有——主谓结构,代词+静态动词。

通用门“便宜雅称第二十”〔双虚死〕,有五种不同语法结构:

便宜、还宜、正是、果是——状中结构,副词+静态动词;

好是——状中结构,形容词+静态动词;

何妨、何缘、谁肯——主谓结构,代词+静态动词;

最好、正好、不好、还好——状中结构,副词+形容词;

又还,不惟、岂唯、决非——无语法关系,副词+副词;

恐非——无语法关系,静态动词+副词;

虽是——无语法关系,连词+静态动词;

正因、必因、都因,只因——无语法关系,副词+介词;

多为——无语法关系,形容词+介词;

想因、应自——无语法关系,静态动词+介词;

是皆——无语法关系,代词+副词;

多因——无语法关系,形容词+介词;

不因、岂缘、不缘——无语法关系,副词+介词;

为缘——无语法关系,连词〔抑或之意〕+介词;

因何、凭何——介宾结构,介词+代词

又何——无语法关系,副词+代词;

何太——无语法关系,代词+副词;

想是、应是、应宜、应堪——合成谓语,静态动词+静态动词。

数目字也也有类似情况。例如:“无双第一第五”〔双虚死〕:无双、成双、为三、成千、能群、过多、许多、极多、不多、不群、不孤、非一、若干、第一、得一、有一、不二、次五、第五、足万、满百、凡百、唯一。

先看第一字:“无、为、能、成、得、有”是静态动词,“不、非、过、极”是副词,“第、凡”是助词。再看第二字:“三、一、二、百”是数词,“双、多、孤”是形容词,“群”是名词。它们的语法结构也不尽一致,“无双、成双、有一”是动宾结构,“第一”是附加式,“不二、不群、非一”是状中结构。

方位字也有类似情况,如“节令门”“春初夏末”:“春中、秋中”〔定中结构,第二字为方位词〕可对“夏长,夜久〔主谓结构,第二字为形容词〕、夜静、冬暮、岁终〔主谓结构,第二字为静态动词〕”。

由此可证,对应死字的这十一类语法词类,根本不遵守什么“词性一致”法则,完全可以随意互对。


〔三〕《缥缃对类》书末有部分作为范例的成联,其中同样充斥着类似情况的范例,请参见附件一。

试分析三例的语法结构:


圣人之道高如天,不〔副〕可〔动〕及也〔助〕;

君子之交淡如水,久〔形〕而〔连〕敬之〔代〕。


上联的“不〔状语〕可及〔合成谓语〕也〔语气词,不作成分〕”是个单句;

下联的“久而敬之”是紧缩复句,意思是“相交久了,就会敬重对方”;“久”是第一单句的补语,“而”是关联词不作成分;第二单句“敬之”为“动宾结构”。上下联语法结构迥异。


月明星稀鹊南飞,无〔动〕枝可〔动〕依方〔副词〕信投林之不易;

夜静水寒鱼不饵,满〔形〕船空〔形〕载应〔助动〕知下钓之实难。


上联“无枝”是动宾关系,“可依”是合成谓语,其中“枝”是兼语;下联“满船”是定中关系,“空载”是状中关系,“满船”作“空载”的主语;“方信”是状中关系,“应知”是合成谓语。上下联语法结构迥异。


相如沽酒酒谁〔代〕沽,其志姑〔副〕以〔介〕寓酒;

巢父饮牛牛不〔副〕饮,其道可〔动〕以〔动〕化牛。


上联“酒谁沽”是主谓谓语句,“酒”是主语,主谓词组“谁沽”作谓语;下联“牛不饮”为“主状谓”。上联介词“以”后面省略了“之”字,语法结构为“其〔定语〕志〔主〕姑〔状语〕以之〔介宾结构作状语〕寓〔谓语〕酒〔宾语〕”,下联语法结构为“其〔定语〕道〔主语〕可以〔合成谓语〕化牛〔动宾结构作宾语〕”。上下联结构截然不同。



〔四〕本人还详细分析了《民国名联三百首》的词性,遵守“词性一致”的对联只有三十四副,仅占百分之十一,词性不一致的达二百六十六副之多,占百分之八十九;其中属于“死对死”的比例相当大,相应的语法结构同者较少,不同者较多,与上面归纳的情况基本吻合。

由此可证,除开一部分名词和一部分动态动词不轻易与其它词类相对之外,其余所有词类〔包括方位名词和静态动词〕全都无条件可互对。

能不能用添加附加条件来弥补不足呢?显然不可能:用“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词类可以例外”来作“百分之几词性一致”的补充条件,岂不是搞笑?


〔五〕“词性一致”较之“词性不同”没有任何修辞功能上的优势。

对偶修辞功用主要是实现“对称美”,工对的对称美程度高于宽对。然而工对完全取决于古代小类,与现代词性毫不相干。“人挥刀,狗丧命”和“山不断,水无涯”这两个例子最有说服力:

“人〔名〕挥〔动〕刀〔名〕,狗〔名〕丧〔动〕命〔名〕”——此联词性完全相同,然而字字不工。

“山〔名〕不〔副〕断〔动〕,水〔名〕无〔动〕涯〔名〕”——此联三分之二的词性不同,然而字字工对:“山、水”是天文对地理;“不、无”是虚死字,都有“否定”义;“断、涯”都有“边际尽头”的含义,故为工对。〔按:此联是《声律启蒙》的工对范例。〕


又如清代阮元题于浙江贡院的名联:


下笔千〔数词〕言〔名词〕;

出门一〔副词〕笑〔动词〕。


“千”和“一”是数目字,“笑”和“言”是人事门,故为工对。再如鲁迅的:


独〔形容词〕角兽;

比〔动词〕目鱼。


“独”是数目字,“比”有“二”义〔《说文》:二人为从,反从为比〕,属于数目对的工对。类似范例比比皆是。

综上所述,“词性一致”根本不是对偶必须遵守的法则,加之根本不具备修辞功能上的优势,哪有半点作用和意义?


三、“结构一致”之弊


我国古代语法研究很不发达,常识告诉我们,古代优秀偶句作品决不可能结构完全一致。事实正是这样:


〔一〕著名修辞学家王希杰在《汉语修辞学》里明确指出,对偶的“结构相同或者近似”;语法学家黄伯荣、廖序东的《现代汉语》也指出,对偶的“结构相同,或大致相同”。


〔二〕我选取了《唐诗三百首》五七言律诗作为样本,对颔联和颈联里的二百六十一联对偶句的语法结构进行了分析:结构完全一致者仅有六十五联,仅占百分之二十四,结构不同者一百九十六联,达百分之七十五点一之多。结构不同者,有的相似,有的截然不同;截然不同者往往是工对,试举三例:


亲朋〔主〕无〔谓〕一字〔宾〕,

老病有孤舟。

——杜甫《登岳阳楼》


出句是单句,对句是省略主语的紧缩复句:〔我〕老了病了,只剩下了孤舟。


晴川历历汉阳树,

芳草萋萋鹦鹉洲。

——崔颢《黄鹤楼》


这是两个有缺省的诗句,意思是:“隔着晴日照耀的江水,汉阳的树木清晰可见;鹦鹉洲上的芳草长得很茂盛”。上联“历历汉阳树”为定中结构。下联“芳草萋萋”是主谓结构。整句结构因缺省而无法分析,反正是迥异,然而对仗极其工稳。


波上马嘶看棹去,

柳边人歇待船归。


出句是紧缩复句,多有省略,意思是:岸上的人听见马在波上嘶鸣,定睛一看,原来马在船上,随船而去。对句为单句,结构为“柳边〔状〕人〔主〕歇〔谓〕待〔谓〕船〔兼语〕归〔谓〕”。此联结构迥异,却为工对。

由此可见,“结构一致”根本不是对偶的必要条件,从而不可能是必须遵守的基本法则。


〔三〕“结构一致”并不具备修辞优势,工对取决于古代小类是否相同,与结构没有必然联系。仍以“人〔主〕挥〔谓〕刀〔宾〕,狗〔主〕丧〔谓〕命〔宾〕”和“山〔主〕不〔状〕断〔谓〕,水〔主〕无〔谓〕涯〔宾〕”为例。前者结构一致词性也一致却是宽对,后者结构不同词性也不同却是工对。

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。如前面所举的工对“下笔千言,出门一笑”里,“千言”是定中结构,“一笑”是定中结构;工对“独角兽,比目鱼”里,“独角”是定中关系,而“比目”是动宾结构。上文所举《唐诗三百首》里结构不一致的工对实例,也是典型例证。

综上所述,词性一致和结构一致根本不是对偶的必要条件,而且较之“两个不一致”根本不存在修辞功能上的优势。因此它们决不可能是对偶必须遵守的基本法度。


四、语法分析法的错误根源


语法分析法捉襟见肘是有更深层次的原因的。我们首先要弄明白对偶“对称美”的准确涵义,才有可能有的放矢。

对称现象普遍存在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。不同领域对于对称的定义是不同的。

在物理和数学中,对称是指某种“变换下的不变性”,例如在能量守恒定律里,能量的形态〔动能、势能、化学能、电能……〕可以不断变化,但能量总值不变,这就是对称。显而易见,这是一种能量总值的“同一性对称”,而能量形态的“相似性对称”与它们定义中的“对称”毫无关系。

文学艺术“对称美”的欣赏是一种审美活动,只有那些能被审美知觉明显感知的“相似性对称现象”才属于“对称美”范畴,而不能被审美知觉明显区分的“同一性对称现象”根本不在“对称美”定义的范畴之内。

以服饰对称美为例,人们欣赏的只是能明显感知的“视觉形象的相似性对称”,至于对称双方的材质是不是“同一性对称”是不关心的;只要能形成“视觉形象的相似性对称”,材质不同也无所谓的;反之,即便材质完全相同,却不能形成“视觉形象的相似性对称”,仍然无对称美可言。

对偶修辞的语义对称与语法功能对称的地位,与服饰对称美里的“视觉相似性对称”和“材质同一性对称”大致相当。显而易见,审美知觉能够感知的对称因素只能是词语意义所传达出来的“动静虚实、声光色影”之类的“相似性对称”,至于语法功能是不是“同一性对称”与对偶修辞所需要的“对称美”毫不相干。理由有二:


第一,语法功能是否“同一性对称”,很大一部分是很难被欣赏者察觉的。以“此时知不死,昨日即前生”为例,连小学生都能察觉“此时”和“昨日”是时间意义的相对,谁也不会去注意〔更多的是根本不知道〕它们的语法功能差异〔“此时”是状语,“昨日”是主语〕;即便有人察觉了,也丝毫不会损害“时间对时间”的“相似性对称美”。最有力的证明是:古代优秀偶句作品充斥着大量“两个不一致”的现象,而那些顽强恪守语法分析法的专家学者们中,竟然没有一个人发觉了;要是发觉了,他们哪会不把不符合两个一致的合格作品拒之门外呢?

第二、对偶的语义“相似性对称美”与语法功能根本没有必然因果关系。一方面,只要虚实死活大类一致,无论语法功能是否同一,一定是合格的对偶;可见合格与否完全取决于语义,与语法功能无关;另一方面,只要字类小类一致,无论语法功能是否同一,一定是工对;与之相反,尽管语法功能完全同一,只要字类小类不一致,一定不是工对。可见对称美程度的高低,同样完全取决于语义对称相似程度,与语法功能无关。

对偶也的确存在可以被审美知觉明显感知的“相似性结构”——字义“虚实死活”的组合结构,可简称“虚实结构”。

双音字组、三音字组和四音字组是古汉语最常见的字组形态。其中,双音字组的“虚实结构”是基础,一共有九小类:双实、双活、双死;上实下活、上实下死;上活下实、上活下死;上死下实、上死下活。三音字组和四音字组的虚实结构是双音字组的扩展。

《缥缃对类》从头至尾就是在归纳“一字的虚实属性,以及双音字组、三音字组和四音字组的虚实结构”。古代私塾教学生对对子,就是从短到长地训练学生掌握这几种基本虚实结构。熟悉了它们,根本不需要任何语法知识的帮助,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写出合格的对偶句来。

也许有人问,既然古人对对子根本不考虑语法关系,可为什么实际创作中,“两个一致”有一定程度的吻合率呢?原因很简单:

第一,古代字类是意义的分类,而现代词类分类以语法功能为主,兼顾意义,且兼顾了意义的词语占有很大比例,因此古代字类一致时,必然连带出现部分词性一致的现象;范畴越小的工对,词性一致的可能性越大,如数目对主要是数词,颜色对主要是形容词,方位对主要是方位名词……〔请注意:“主要是”不等于“全部是”〕

第二,“虚实结构”一致,同样也会连带出部分结构一致的现象,具体说:“双实、双活、双死”并列结构的可能性很大;“上实下活”和“上实下死”大都是主谓结构;“上活下实”大都是动宾结构;“上活下死”大都是动补结构;“上死下实”大都是定中结构;“上死下活”大都是状中结构。范畴越小的工对,结构一致的可能性越大,例如“通用门”的双虚死中,“南来北至第八”主要是状中结构,“人间世上第十一”主要是方位词组,“浑无仅有第十八”主要是状中结构……〔请注意:“主要是”不等于“全部是”〕

换言之,“两个一致”有一定程度的吻合率,不过是“字类一致”和“虚实结构一致”的连带相应而已,前者是因,后者是果。作为写作对偶的形式法度而言,对类法已经足够了,语法功能的分析是完全多余的。

语法分析法反果为因,错误地把语法功能的对称当成了对偶的必要条件,完全无视语义对称的决定性作用,把大量有违两个一致的优秀作品拒之门外,违背了对偶修辞本质特征的需求,这才出现上述捉襟见肘的弊端。

其实,一些当代语言学家已经观察到了对偶的本质特征,开始用现代语义学的“类义关系”来解释对偶的基本特征,已经很接近古代对类法的本原了,只可惜还没有深入下去作系统性的研究。这个任务只能依靠吾辈同人的共同努力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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